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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扣划保单价值 买卖合同纠纷执结

996  人阅读 | 淡汝浓抹网 | 时间:2024-10-23 04:34:32

  9月20日,强制桐城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保单现金价值的扣划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保单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价值纠纷合法权益。

  原告桐城市某贸易公司与被告桐城市某印务公司、买卖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合同经桐城法院组织调解,执结被告桐城市某印务公司、强制刘某需支付原告桐城市某贸易公司货款17万余元及利息。扣划调解协议生效后,保单因被告桐城市某印务公司、价值纠纷刘某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买卖义务,原告桐城市某贸易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结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桐城市某印务公司、强制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收到材料后主动找到执行干警,表示目前其经济困难,负债较多,暂时无力一次性还款,希望法院组织双方和解,但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和解,均无果。

  此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购买了多份分红型人寿保险,可能具有一定现金价值。随即前往相关保险公司进行线下调查核实,并依法冻结了有关保险。考虑到强制扣划保险,将会对被执行人刘某造成一定的投保损失,执行干警综合案件情况,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发出了《保险处置告知书》,告知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在宽限期限届满后,依法强制扣划已冻结的保单现金价值。

  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刘某仍表示无力一次性偿还借款。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遂再次前往保险公司,强制扣划了刘某名下保险的保单现金价值,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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